受害人段某昨日未出庭。這讓原想當面對她說一聲“對不起”的陳某未能如願。
  刑拘期間,陳某曾給段某寫了一封懺悔信。信中,陳某說:“我也只能用此書面形式向你說聲:對不起。你我本沒有交集,你做一個善良的女醫生,我當我的青春大學生;我卻把你扯進來陪著恐懼的我心驚肉跳了一個小時——這是我最大的錯誤。我仍希望此時的你能淡忘過去的陰影,繼續過著美滿的生活,受人尊敬,而我則心甘情願接受法律的公正判決。”
  當陳某的家人帶著這封信聯繫段某,準備當面向段某表達歉意時,段某婉言謝絕,她表示,陳某及其家人的歉意,她心領了,但懺悔信她不願收下。
  就在本案開庭的前兩天,青山法院再次詢問段某對陳某的態度時,段某表示:不索賠,不原諒。陳某家人也再次聯繫段某,請求諒解,段某態度依然。
  據瞭解,案發當日,解救人質過程中,段某手指被陳某劃傷,縫了4針。 (記者李亦中)   (原標題:不索賠 不原諒)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b80wbqkv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