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凌
  為給拖欠工資的老闆一點“顏色”,竟將工地內價值30餘萬元的貨物拿出變賣。近日,江蘇省泗陽縣檢察院以職務侵占罪將犯罪嫌疑人周軍、翁飛批准逮捕,以職務侵占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將犯罪嫌疑人劉紅批准逮捕。
  周軍與王某是同鄉。早在2010年,周軍就跟著王某一起幹活。2014年9月,王某在泗陽縣接了一個鋪設網絡的活,為此購進一批價值不菲的網絡交換機、防火牆等設備放在工地。王某對周軍深信不疑,遂安排其負責保管這批設備。但周軍因為被王某拖欠工資,一直耿耿於懷。看到這麼多值錢的設備,他就和翁飛商量弄出去賣錢償還工資。二人計劃周密,由翁飛和門衛聊天轉移註意力,周軍將設備裝到汽車後備箱後離開。貨弄出後,存在周軍女友劉紅家中,待網上聯繫到買家後,再到指定地點交易。
  通過該辦法,周軍和翁飛單獨或共同作案兩次,其中有一次劉紅也共同參與謀劃,涉案價值共30餘萬元。王某報案後,公安機關將3人抓獲。 (葛凌)  (原標題:只因老闆欠薪 私賣貨物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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