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12月19日電 (記者 唐貴江)被視為“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之稱的廣藥、加多寶“紅罐之爭”一審19日有了結果,加多寶被判侵權並賠償廣藥經濟損失1.5億元。加多寶當天隨即發表聲明,堅稱“誰創造誰擁有”,不服判決將上訴至最高院。
  自廣藥集團收回加多寶公司對“王老吉”商標的使用許可,雙方合作分道揚鑣後,便摩擦不斷,在全國各地發起多達約20宗訴訟,當天的“紅罐之爭”是雙方爭執的最重要的官司之一。
  經過約2年時間的審理,廣東高院一審認為,在“王老吉”商標被許可給鴻道集團使用之前,該商標已是中華老字號和廣東省著名商標,在公眾中已享有相當高的知名度。儘管加多寶公司在後來對王老吉紅罐涼茶知名度提高做出了貢獻,但由此產生的商譽仍然是附屬於王老吉涼茶。廣藥集團在收回王老吉商標時,附屬於涉案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就應一併歸還給廣藥集團。加多寶公司生產、銷售的紅罐涼茶,與王老吉紅罐涼茶包裝裝潢的各種構成要素,在整體視覺效果上無實質性差異,足以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屬於相近似的包裝裝潢。加多寶公司上述行為已構成不正當競爭,應當停止侵權並賠償廣藥集團的損失。
  經廣東高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法院依法判決駁回了加多寶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判決加多寶公司於判決生效日起立即停止使用與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紅罐涼茶特有包裝裝潢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裝裝潢,停止生產、銷售上述包裝裝潢的產品,銷毀庫存侵權產品,停止使用並移除或銷毀所有載有被控侵權產品的廣告以及各種介紹、宣傳材料等,併在7日內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5億元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餘元。
  對於這個結果,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19日在廣州對判決結果表示很震驚。馮志敏稱:“誰創造誰擁有這是恆古不變的道理,法院不能因為我們曾租賃過廣藥的商標,就把我們自主創新的紅罐包裝裝潢判給它。”
  加多寶隨即發表聲明,稱將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在該份長達近2000字的聲明中,加多寶從紅罐涼茶的歷史、知名商品的商標和包裝裝潢是可分離等4個方面詳細闡述了其觀點。
  針對加多寶紅罐涼茶能否繼續銷售的問題,馮志敏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一審判決因其中一方的上訴將不會生效,加多寶仍將繼續紅罐涼茶的生產、銷售等活動,不會受到影響。(完)  (原標題:“紅罐之爭”一審宣判 加多寶稱不服判決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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