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烏魯木齊5月31日電根據正式出台的一項新規定,今後,包括央企在內的所有駐新疆企業新增用工需保障當地勞動力占比不低於七成,以造福當地,破解就業難題。
  自治區人社廳副廳長侯立賢介紹,按照新疆最新出台規定,今後,包括央企在內的所有駐疆企業、政府投資、以及各類援疆項目,70%以上的新增用工指標需用於吸納當地勞動力就業。
  為實現這一目標,新疆將建立勞動密集型產業發展專項基金,併在南疆支持一批“短平快”項目,培育一批民營企業帶動就業。此外,新疆還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就業失業監測統計制度,推進就業失業實名制管理,進一步細化和落實駐疆企業吸納當地勞動力的相關政策。
  自治區國資委副主任蘇國平表示,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的要求,駐疆企業吸納本地少數民族就業比例需達到25%以上。預計3年內,駐疆央企可新增少數民族員工約3萬人。在南疆,“短平快”項目將支持292個項目,可帶動4.5萬人就業。
  目前,新疆已啟動城鄉勞動力就業失業情況普查系統,在全區範圍內開展城鄉勞動力就業失業調查摸底數據採集錄入。今年,新疆還將在2013年的基礎上,把監測企業擴至512家,就業崗位監測人數將達27.7萬人。  (原標題:新疆出台新規:駐疆企業新增用工當地勞動力不低於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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